舞钢市杨庄乡中心校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全乡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舞钢市教体局2025年乡镇中心校招生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执行《义务教育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立足实际、考虑全局”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依据生源数量和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校址分布,合理地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所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实行就近入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2.免试入学原则。全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3.保障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学业的小学毕业生。
4.公开公正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招生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投诉方式等信息,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
5.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足够供给,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5人,将全乡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三、招生范围与计划
杨庄乡初级中学:2025年初中招生范围为户籍在杨庄乡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我乡共9所小学,具体招生范围根据就近入学的实际情况划定,原则上各小学招生所在行政村和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不允许跨村庄、跨乡镇招生。实验小学招收全乡住宿生,并招收红石岗、刘庄、长岭头村的五年级学生,全乡六年级集中在吴庄小学和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吴庄小学结合自己学校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本校一年级、五年级、六年级招生方案,其余各小学制定本校一年级招生方案。
四、招生时间
2025年全乡中小学招生时间均为2025年7月8日-10日,各中小学可以使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招生学校在平台上进行操作,不得使用其他平台收集学生信息。7月10日前完成招生数据库上报工作。
五、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真实住址进行招生。各学校依据本方案,并结合辖区入学儿童实际,制定本学校详细的招生实施方案,要切实保证适龄儿童应入尽入。辖区内学生根据学校招生须知,拿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所在辖区内的学校报名。
2.杨庄乡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杨庄乡辖区居住且在杨庄乡吴庄小学、实验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或者虽不在杨庄乡就读六年级但是在杨庄辖区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户口在杨庄辖区内的六年级毕业生,以上招生一定严格按照教体局的招生文件执行。
3.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初中、小学按照招生意见不得拒绝接收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一视同仁,切实做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各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舞钢市内各初中之间学生转学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七、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2.在招生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各学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纪检员为主的招生监督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书记、校长负主体责任,纪检员负监督责任,监督组名单随招生方案一并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各学校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中心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141562
八、相关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辖区内的生源数量做好充分调查和了解,确保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能够全部入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平均班额大于55人的年级不得转入学生。凡办理转学的学生,无需到教育体育局办理手续,但必须向转入学校提交《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身份证电子照,无手续者,不许进校入班。
3.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4.杨庄乡初中、各小学、请于7月8日前将详细的招生实施方案报中心校备案。各校招生方案备案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招生。
5.教育体育局不再对各学校的学籍审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核,各招生学校要入户核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学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招生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各学校要收齐相关佐证材料存档至少3年,录取结果公示后,将招生表及公示照片报中心校汇总后再上报局基础教育股。全乡各小学、初中要认真填写《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附件1)和《舞钢市留守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2),招生结束后要上报基础教育股纸质档案一份及电子档。
6.根据市教体局的统一工作安排,随着全乡小学布局调整的逐步推进,有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将会进行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7.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中心校成立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宏杰(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岳耀波(校长助理)
成 员:王伟峰(中心校会计)
杨会军(中心校普教专干)
段学军(中心校纪检员 )
李艳红(中心校师训专干)
李 晋(中心校资助专干)
孙俊英(中心校教研员)
于卫卿(中心校教研员)
及全乡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岳耀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会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