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乡中心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2020〕35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水平,确保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巩固率,减少流失率,依法保证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疑似辍学排查及整改工作
中心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疑似辍学排查整改。
1.秋季开学前,与市公安局协同调查统计、共享信息,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入尽入。
2.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学籍建立、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动管理,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全面梳理本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
3.做好校内减负工作,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增强校园生活吸引力。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学生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4.严格落实学生考勤请假制度,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启动疑似辍学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专人动员劝返,10个工作日内连续劝返不少于3次。对失踪失联和劝返不成功的,建立辍学学生档案,“一生一表”,建立劝返台账上报。要求各学校及时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并会同所属乡镇(街道),做好辍学学生联合劝返工作。同时,落实季度上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疑似辍学学生排查整改工作和劝返复学工作,并于每个季度末上报《季度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5.根据劝返复学学生实际情况,要求各学校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反复反弹。
(二)联合劝返工作
控辍保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施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即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负责劝返;辍学后跨县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通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教育、综治、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的责任,协同营造联控联保的良好教育生态。
由各学校(村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联合劝返工作。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责令限期5个工作日复学,并根据不同情况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劝返组开展不少于3次的劝返工作。
(三)联合劝返仍不复学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
由所属乡镇(街道)与市教体局、市乡村振兴局做好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
联合劝返不少于3次并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辍学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由学生和家长书面说明不复学情况,报市政府同意,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和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工作。
对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要按程序上报至市残联,经市残联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和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贫困家庭辍学学生拒不复学的,经市乡村振兴局核实同意,出具批准意见,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和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对于失踪失联或死亡的,由公安部门认定后,做好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四)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并主动与所属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联系人沟通联系,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一个都不能少”。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帐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对送教上门学生要有台账记录、照片等佐证。要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人,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按时完成学生劝返工作。
(五)落实帮扶资助政策,强化扶贫控辍
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将贫困、留守、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人群,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各学校要将有适龄儿童少年的脱贫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健全教育惠民资助体系,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对于非住校贫困生,要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资助,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家校共同控辍
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微信、标语和广播等宣传形式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中心校组织相关人员、教师深入到村(户)发动学生回校、动员未回校学生返校就读,为控辍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学校建设,规范教育行为
各学校要强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学习与执行,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公平对待、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离校和退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要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阅读教育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校成为师生学习的乐园、艺术的摇篮,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