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慧舞钢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教育 - 舞钢市铁山中心校 - 招生入学

舞钢市铁山中心校2023年学校(园)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2023-08-24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铁山中心校2023年学校(园)招生政策

各学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园)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舞钢市教体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学校(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全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立足实际、考虑全局”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依据生源数量和教育阶段各学校(园)的招生计划、校址分布,合理的划定每所学校(园)的招生范围,实行就近入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学校(园)应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3.坚持保障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5.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招生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投诉方式等信息,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

6.坚持均衡发展原则。各学校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足够供给,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超过55人,杜绝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教育体育局、中心校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营街小学招收辖区适龄一年级儿童,1个班,2-6年级插班生;

找子营小学招收辖区适龄一年级儿童,1个班,2-6年级插班生;

王大苗小学招收辖区适龄一年级儿童,1个班,2-4年级插班生;

六合苑小学招收辖区适龄一年级儿童,3个班,2-6年级插班生,王大苗小学辖区5、6年级学生;

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50名幼儿;

付庄幼儿园计划招生25名幼儿;

柳叶河幼儿园计划招生30 名幼儿。

四、招生时间

2023年全市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均为2023年8月24日—8月26日。中小学招生一律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进行招生,报名与录取数据填报要在平台上进行操作。8月31日前完成招生数据库上报工作。

五、招生办法

主要依据学生真实居住地进行招生,确保片区内适龄生应入尽入。辖区内学生根据学校招生须知,拿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的学校报名。

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舞钢市内各初中之间学生转学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七、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认真贯彻落实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招生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2.在招生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各学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纪检员为主的招生监督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书记、校长负主体责任,纪检员负监督责任,对学校监督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情况(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宣传;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133311(铁山中心校)

八、相关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辖区内的生源数量做好充分调查和了解,确保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能够全部入学。

2.凡办理转学的学生,无需到教育体育局办理手续,但必须向转入学校交《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身份证电子照,无手续者,不许进校入班。

3.教育体育局不再对各学校的学籍审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核,各招生学校要入户核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学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招生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各学校要收齐相关佐证材料存档至少3年,录取结果公示。各小学要认真填写《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附件1)和《舞钢市留守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2),招生结束后要上报中心校。

4.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中心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贵恒

副组长:刘国旗

成  员:郑涛(六合苑小学校长)

       田广涛(营街小学校长)

       付国敏(找子营小学校长)

       王帅华(王大苗小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