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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集镇初级中学2022年秋期七年级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遵照舞钢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居住地为尹集镇辖区的适龄儿童以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确保尹集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免试入学原则。我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举行入学考试,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三)保障入学原则。我校力争确保尹集镇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

(四)公开公正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我校此次招生要做到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我校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平稳有序进行。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7个班。

我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所招新生分班后不得出现56人以上的大班额。

我校此次不跨乡镇招生,招生范围为居住地为尹集镇学生以及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尹集镇工作、经商或务工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我校招生时间为20228月202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在我六年级就读的七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今年我七年级招生主要依据学生真实居住地、要坚持随父母生活的原则进行招生。尹集镇辖区内学生需携带全家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我校报名。

非我镇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回到学生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各小学向学生提供《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及《学籍基本信息表》。如有学生监护人在我镇工作的,须有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所在单位开具《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并携带全家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我校报名。

(二)小学在外乡校就读的七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尹集镇辖区内学生需携带全家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原就读小学提供《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籍基本信息表》。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我校报名。

非我镇户籍的外乡校小学毕业生我校原则上不予接收。如有学生监护人在我镇工作的,须由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开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携带全家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原就读小学提供《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籍基本信息表》,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我校报名。

(三)法定监护人在我镇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在我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户口本、下列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我镇辖区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学生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用人单位在舞钢市社保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原件(上半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由原毕业小学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毕业小学出据《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

(四)在尹集镇经商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且在尹集镇辖区内经商的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全家户口本(或身份证)、下列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1、 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包括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 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工商经营许可证;

3、 由原毕业小学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毕业小学出据《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

(五)其它情况

准备到我校就读的外地学生,须按照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学籍认定办法,提供相关手续并按时报名;招生时学生监护人提供手续不全,无法确定是否是本片区的生源,要详细登记学生相关信息,在公示之前做好入户核实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生应入尽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要向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部门举报,并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我校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我省《细则(试行)》规定,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杜绝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杜绝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杜绝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档案、杜绝接收舞钢市内各初中之间学生转学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七、严肃招生纪律

(一)我校将严格按照《舞钢市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规定(修订)》文件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我校不分设重点班和实验班,不举办复读班或招收插班复读生;要依据政策规定,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控制班额,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大班额问题。

(三)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严格执行政策,校长负主体责任,纪检员负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服务好家长,服务好社会。

八、相关要求

(一)我校要对尹集镇内的生源数量做好充分调查和了解,确保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能够全部入学。

(二)我校平均班额大于55人的年级,原则上不得转入学生。凡办理转学的学生,无需到教育体育局办理手续,但必须向我校提交《学籍基本信息表》、户口本和身份证电子照,无手续者不许进校入班。

(三)为了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付印(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贾其新(副校长 纪检监察员)

        涛(副校长)

        吴应奇(副校长)

 员:袁延春(教导主任)王洪涛(政教主任)徐顺旗(教研室主任)

赵英杰(党支部委员)钱贺军(办公室主任)贾付来(总务处主任)牛彦征(团总支书记)胡香伟(宿管处主任)王广启(膳食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袁延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