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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尹集中学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公平、公正、及时地发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舞钢市教体局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

2、依据舞钢市教体局下发的基础名单。

(二)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800元/生/学年。

(三)政策宣传。学校通过学期初资助一节课、主题班会、微信、电话等有效途径宣传资助政策,包括资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时限、申请程序等,保证每一位监护人、学生知晓。

(五)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已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到各学校,各学校核实下发名单后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后纳入资助:(1)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2)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3)全国系统下发名单完整截图(由学校打印,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后学校存档)。

(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认定对象不局限于全国系统下发名单中的学生,学校扎实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全面排查,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漏一人。对于排查出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由学生家长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或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证明后纳入资助。

全国系统下发名单中的学生如不符合资助条件,学校写出情况说明,并填写未享受资助学生统计表,上报舞钢市教体局资助中心。

(七)资金发放。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保卡上。

(八)签字确认。资助资金发放成功当日,学校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有效途径告知受助学生和监护人查收资金到账情况。签字要求字迹清晰、工整、规范,严禁代签。

(九)建档备案。学校将有关凭证和相关资料按学期整理装订,建立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信息档案并长久保存。

(十)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感恩励志、心理健康、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以及学业帮扶、心理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

联系电话:7231329   联系人:贾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