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4号的答复
舞财〔2022〕66号 签发人:胡国刚
办理结果:B
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74号的答复
刘万峰同志:
感谢您对市财政局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争取上级资金激励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您提的建议很好,反映的问题很真实,是从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缓解财政困难为出发点提出的。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舞钢市财政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较以前年度有所增长,财政保障能力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性减税降费、企业减负和土地市场不稳等不利因素影响,经济增幅放缓,限制了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空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度较大。同时,舞钢市财政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增多,“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都难以得到保障,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推进,再加上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且进入集中偿还期,财力缺口进一步加大,可以说,舞钢市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面对严峻的财政形势,舞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项增收节支措施,一方面采取多项增收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和项目资金需要。同时,积极通过争取上级各种专项资金和多渠道融资的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不致停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市财政形势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扭转,一些应支资金甚至还有一些上级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及时拨付,造成项目单位因资金拨付较慢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也打击了各单位争取上级资金的工作积极性。
对此,我市出台了《舞钢市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舞财税办[2020]1号),文件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将争取项目资金经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按审定金额的1%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经费支出。目前,2021年各单位争取的项目资金奖励数额正在按程序报批。
对于您提出的“明确导向,建立制度”和“成立专班,全力支持”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实。
以上答复,妥否,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市财政局的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13938672789
联 系 人: 闫俊杰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