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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公2022108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次会议

99号提案的答复

 

陈琳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安装、使用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提案收悉。

在此提案中,提案人反映: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信号的基本语言之一,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改善通行秩序的一种重要工具。交通信号灯的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然而,从我市现实情况来看,现行交通信号灯的安装、使用仍存在有不规范的现象,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我市现行交通信号灯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一)信号灯使用没有统一规范起来。1.我市直行信号灯大部分的路口都使用圆盘灯,但有部分路口仍使用箭头灯。例如温州路与铁山大道交叉口(文化大楼路西)、湖滨大道河舞公司路口仍使用箭头灯作为直行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早已规定,直行不再使用箭头方向灯。2.行人信号灯存在圆形和矩形混用的现象。温州路与中心路交叉口(中医院路西)使用的矩形灯;湖滨大道与李辉庄交叉口使用的圆形灯。《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对行人信号灯的形状曾作出规定,均要求使用圆形。不按照法律法规使用信号灯,一旦发生事故,不具有应有的法律效应,难以判定法律责任,会给交警的执法工作带来隐患。况且,统一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不让驾驶员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疑义,降低违章率,增加安全性,从而降低车辆事故率。(二)出问题的信号灯不能及时进行维修。温州路与中心路交叉口(中医院路西)的一处行人信号灯,已有一段时间处于断电状态,不能正常使用,但没有被及时发现并进行维修。

(三)个别信号灯设置通行时间不合理。温州路与钢城路(中泰搅拌站路口)自南向北左转灯、钢城路与石漫滩大道(柏龙皓苑)自南向北左转灯、温州路与铁山大道(文化大楼路西)自南向北左转灯的通行时间仅设置有10秒钟,设置通行时间过短,极易造成驾驶员闯红灯或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发生。(四)部分信号灯与交通标线不协调。个别路口信号灯与交通标线所表达的内容存在相互矛盾,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铁山大道与温州路交叉口没有专门的右转车道,却设置了专门的右转信号灯,当直行禁止、右转指示通行时,混行车道中的直行车将阻碍右转车辆的通行,失去了右转信号灯设置的意义。建议:1.加大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在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管理等部门开展信号灯设置使用标准的知识学习,提高相关部门对标准的熟知与应用,不断提高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能力。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对全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开展设置和使用情况集中排查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不规范使用的信号灯,及时组织调研,合理地进行改进,并对全市信号灯逐步实行统一规范。3.定期开展交通信号灯的排查、检修和优化。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交通信号灯的排查工作,查找缺失、整修破损、改进不合理设置的信号灯,对于交通信号灯附近的高大植物,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确保交通信号灯的正常使用,保证功能的有效发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接到此建议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指令交警大队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现答复如下:

2008年,我市首次建设红绿灯设备,钢司一号门红绿灯、湖滨大道与四马路交叉口红绿灯、温州路与中心路交叉口红绿灯、温州路与常州路交叉口红绿灯、干休路南段红绿灯、人民医院红绿灯等都是14年之前建设,当时建设标准与当前标准不一,故造成有圆盘灯、矩形灯、箭头灯等问题,同时也存在老化,无配件,维修困难等问题。另外,行政新区附近红绿灯为建业施工方建设,因建设时间较早,也存在以上问题。

2022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汇报市委、市政府,对部分老旧路口进行逐步更新,已经更新过路口有:温州路与中心路交叉口、温州路与常州路交叉口,新建和改造路口红绿灯都是采用新国标红绿灯。关于红绿灯故障维修不及时的问题,主要因为红绿灯老旧,无配件造成维修不及时。

针对红绿灯路口配时不合理的问题,公安部门采取常态化、动态化调整工作机制,综合考虑最大通行能力因素,进行的红绿灯配时。每个路口每个时间段也采取不同的红绿灯配时,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日常调查力度,确保配时更加完善。

 

                  

                               2022年8月19日

 

 

 舞钢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28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