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21〕60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东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市区道路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区道路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其管理职能在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没有电动三轮车管理权限,为维护好我市城市形象,经常性的协助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对市区道路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进行治理。
一直以来,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始终把客运市场执法监管作为交通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来抓,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依法查处扰乱客运市场经营行为。
一、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及时建立客运市场执法监督长效机制,针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活动特点,采取不定期、不定点检查、上下班错时执法、夜间执法等方式,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加大对城区主干道、南北高速出入口、人员集散地等非法车辆密集场所的执法巡查,驱散疑似车辆,有效打击非法营运嚣张气焰,切实把“整治”转变为“长治”,全面建立起了客运市场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交通与交警密切配合,在职工医院、寺坡百货楼、朱兰市场等重点路段对过往疑似非法营运车辆一一排查,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超员、无牌无证、非法拉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有效地遏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现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宣传页、悬挂横幅等宣传手段,开展“关爱生命、拒乘黑车”宣传活动,向广大乘客宣讲黑车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抵制 “黑车”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克难攻坚,确保安全
针对非法营运“黑车”认定难、查扣难、处罚难的客观现实,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充分利用群众举报线索、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人证物证等相关手段和证据,依法实施调查取证,锁定违法事实,并根据违法事实和案情性质,定期召开重大案件讨论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集体讨论、依法定性,确保在非法营运车辆的认定和处罚上依法合法。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常态机制,持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切实维护我市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和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2021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卢浩远
抄送:市政协提案联络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