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21〕58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谭曙光、黄晓辉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交通畅通工程建设、更好地服务舞钢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1.批准开通平顶山至舞钢的城际公交权限在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目前我局已向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申报,同时,平顶山市平运总公司也向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申请,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已于日前向我市征询了开通平顶山至舞钢城际公交的意见,我局将全力争取开通平顶山至舞钢城际公交。下一步,待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征询线路经过相关县区意见后,可有望实现开通平顶山至舞钢的城际公交线路,届时,我市居民出行将更加便捷。
2.您所建议的“尽快将平顶山市区至舞钢的城市快速通道纳入规划并立项”职责隶属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我局正积极向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项目争取,力争早日规划立项。
3.您所提的“加快规划平顶山市直达驻马店市的高速公路并过境舞钢”建议非常好!目前,我市还没有直达驻马店的高速公路,只有一条省道241可直达驻马店。如平顶山市直达驻马店市并过境舞钢的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成功,将和我市现有的焦桐高速舞钢段、周南高速舞钢段串联在一起,使我市高速公路路网密度大大增加,对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步有极大促进作用,但因为高速公路路网规划及高速公路建设职责在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全省高速路网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我局会积极向上争取平顶山直达驻马店市并过境舞钢市的高速公路,为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卢浩远
抄送:市政协提案联络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