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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WG001-0201-2015-00023 发布日期 2015-07-03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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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3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2015〕23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实施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市企业:
  《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年)》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发布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前  言 1

第一节  规划目的、依据 1

第二节  规划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基准年 1

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 2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

第二节  地质环境条件 2

第三节  矿产资源与开发利用现状 3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其危害 4

第五节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7

第六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9

第七节  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 10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和目标 11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14

第一节  近期规划主要任务 14

第二节  远期规划主要任务 14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与治理分区 16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分区 16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分区 17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预防和保护措施 18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19

第五节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20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22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22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部署 23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投资估算 24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投资经费筹措 24

第五节  工程效益预期分析 25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6

第八章  附  则 29

附表:

1.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表

2.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区表

3.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预防分区表

4.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分区表

5.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规划表

6.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规划表


附图:

1.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图(1:100000)

2.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预防分区图(1:100000)

3.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图(1:100000)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节  规划目的、依据

  舞钢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开发为舞钢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不可避免地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改善舞钢市矿区人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环境、经济、资源可持续发展,舞钢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制《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编制主要依据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平顶山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舞钢市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舞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

  《规划》所称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系指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等。

    第二节  规划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基准年

  《规划》适用于舞钢市所管辖区域。规划期为2014~2020年,其中2014~2016年为近期, 2017~2020年为远期。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所依据资料截止至2013年12月底。

    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舞钢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隶属平顶山市管辖,地理坐标:北纬33°08′00″~33°25′25″,东经113°21′27″~113°40′27″。东邻驻马店市西平市、遂平市,南邻泌阳市,西与南阳市方城县、平顶山市叶县接壤,北和漯河市舞阳县比邻。舞钢市人民政府驻地垭口,距省会郑州165 km,距平顶山市68 km。市境东西宽30.1 km,南北长32.19 km,总面积645.67 km2。全市下辖朱兰、垭口、寺坡、院岭、矿建5个街道办事处和武功、庙街、铁山、杨庄4乡及尚店、八台、尹集、枣林4镇,190个行政村,总人口321237人。

  舞钢交通条件优越,境内的漯舞、平舞铁路分别与焦枝、京广铁路接轨,焦桐高速公路与七蚁、高兰、平桐三条高标准省道穿境而过,东、西、北三面分别通过京珠、许平南、洛平漯三条高速公路和全国高速公路网连接。200km内有新郑、南阳两座机场。境内交通便利,市乡公路四通八达。依托发达的交通和独特的地理位置,全市正致力于打造豫西南物流集散中心。

  舞钢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工业价值和潜在工业价值的矿产有24种,主要有铁、钒、钛、金、铀、钴、稀土;熔剂灰岩、白云岩;水泥灰岩、大理岩、花岗岩、彩石、水泥粘土、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石料、砖瓦粘土、水泥配料;磷、蛇纹石橄榄岩、石墨、含钾岩石;地下水等。尤其是铁矿累计探明储量6.1亿吨,占全省探明总储量的70%以上。目前正在开发的矿种8种,占已发现24种的33%,包括:铁、金、熔剂灰岩、水泥灰岩、水泥粘土、大理岩、建筑石料、地下水。

  近年来,矿业的开采、开发,城镇建设等,引发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地质灾害、压占耕地、环境污染、地下水位下降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地质环境条件

  舞钢地处暖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照充足,四季分明,气候温和,自然降水偏丰。全年降水量约1000mm,夏季雨水充沛,占全年降水量的47%~53%;冬季占6%~9%;春秋两季各占20%左右。冬春少雨季节,中部地区降水量平均为296.8mm,对越冬作物十分有利。历年平均风速2.72m/s,相当二级,六级以上大风全年平均有15天,风能资源未有效开发利用。

  境区地表形态复杂,基本可分为平原、丘陵岗地、山区三种。地势基本呈西北、东南高,东北、西南低态势。东南部和西北部为海拔300~500m的低山区。位于与泌阳市交界处的五峰山,海拔872m,是全市的最高峰。东北部为海拔100m~300m的丘陵垄岗地带。山脉走向大体以近东西向为主。境内有两大呈东西走向的山脉,有一大呈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山脉。境内河流均发源于东南和中西部山区。除甘江河西流经方城市、叶县至舞钢市境注入澧河外,其余均向东北出境汇入洪河。

  舞钢属华北地层区豫西—豫东南分区之渑确小区,区内出露底层有太古界、中元古界、新元古界、下古生界、新生界,区内岩浆活动强烈且较为频繁,境内新构造运动以大幅度的差异性升降为主。燕山运动以后,区内形成了一系列的槽形凹陷、断陷和隆起,除个别为东北方向外,余者皆呈北西斜列展布。

    第三节  矿产资源与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舞钢市的矿产资源主要矿产为铁矿,其他矿产资源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建筑用砂石矿、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矿、砂砾石矿、熔剂灰岩矿、建筑用片麻岩矿等。舞钢市的铁矿主要有赵案庄式铁矿床、鞍山式铁矿床等。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舞钢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历史悠久。全市具有工业价值或可能具有工业意义的矿产24种(包括伴生、共生矿产)。主要有铁、钒、钛、金、铀、钴、稀土;熔剂灰岩、白云岩;水泥灰岩、大理岩、花岗岩、彩石、水泥粘土、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石料、砖瓦粘土、水泥配料;磷、蛇纹石橄榄岩、石墨、含钾岩石;地下水等。尤其是铁矿累计探明储量6.1亿吨,占全省探明总储量的70%以上。河南省近年来,舞钢铁矿整装勘查项目的实施,有望新增铁矿石5亿吨。目前正在开发的矿种9种,占已发现24种的38%,包括:铁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建筑用砂石矿、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矿、砂砾石矿、熔剂灰岩矿、建筑用片麻岩矿。全市内有证矿山企业20个,其中11个处于生产状态;生产铁矿590万吨/年,建筑用片麻岩及花岗岩矿3万m3/年,建筑石料矿5.1万吨/年。安钢集团舞阳矿业公司是开采铁矿的驻市大型国有企业,中加矿业公司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逐渐形成开采规模。地方矿业开发矿种主要为铁矿、水泥灰岩、砖瓦粘土与建筑石料。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其危害

  舞钢市矿业开发在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产生了许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通过对全市矿山企业(或采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矿山地质灾害、土地和植被的占用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地下含水层破坏等。舞钢市矿产开采主要有铁矿与建筑用石料矿两种,铁矿主要分布在冷岗—赵案庄一带、朱兰安钢舞阳铁山矿区;建筑用石料矿主要分布在刘沟—柏庄一带、岗李—小王庄一带。

    一、矿山地质灾害

  舞钢市矿山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下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隐患、露天开采和矿渣堆放形成的崩塌、滑坡隐患。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因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采矿形式的不同,矿山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差异很大。大规模地下开采铁矿石,形成了大量连体的采空区,存在地面塌陷的隐患。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引发崩塌、滑坡。矿渣堆放引发崩塌、滑坡等。

    二、占用破坏土地和植被资源

  1、露天采场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舞钢市露天矿开采的矿种主要为铁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灰岩、白云岩矿等。其中铁矿主要分布于庙街北部、八台中西部及朱兰、武功地区;建筑石料矿分布于庙街南部,铁山、杨庄交界处,以及尹集中部。市内现有包括正在生产、已关闭及民采矿点等露天采场20处,总面积达124km2,分布与庙街、八台、铁山、杨庄、尹集等地区;开采这些矿产对土地资源和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基建和生产过程中。在露天矿建设期间,矿山生产区、办公区,以及生产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系统的建设都占用土地,建设过程中必将对矿区原有的土地、水系、植被和大气等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露天矿生产期间,首先是矿区开采上覆岩层和地表土的剥离,需进行大规模的开挖,开挖范围内原有的土地和生态环境将被彻底破坏,同时对周围的土地资源、地下水、植被和大气造成不利的影响,采石场对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比其它矿产露天开采更为严重。这类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倚坡开挖,露天作业,随意性很大,对地面景观破坏尤为严重。

  2、固体废弃物堆放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舞钢市内有证矿山企业20个,其中16个为露天开采或部分矿体露天开采,4个为地下开采。民采矿点共有4处,均为露天开采。除个别大型矿山企业有正规的排土场之外,大部分矿山企业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四周都没有挡墙防护,露天堆放除污染环境外,还占用、破坏土地,造成地貌景观破坏。全市固体废弃物现有堆放点9个,堆放总量近978万m3,压占、破坏土地面积达3.52 km2。

    三、含水层破坏

  舞钢市目前开发利用矿种主要为铁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灰岩、白云岩。舞钢市铁矿区每年排出矿井水67.32万立方米。矿坑排水量较大的主要有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山矿区、赵安庄王道行矿区和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矿坑排水重复利用量仅为其中的极少部分,综合利用率较低。铁矿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除了直接损失外,更为重要的是对生态环境的扰动,而这种扰动所产生的影响更具广泛和深远性。

    第五节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一、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特征

  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分布与矿业开采特征关系密切,铁矿开采集中地,其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以地面塌陷、废渣堆积占压为主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等;非金属矿矿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则以矿坑边坡形成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主。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方法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是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充分研究矿山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和分布规律,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数量、发育和危害程度为主体,考虑地质环境背景,结合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强度,依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进行分区。在所划分的不同环境问题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区域背景及矿山开采活动的特点均存在明显差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评估分区主要选取矿山地质环境背景(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构造条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灾害、占用破坏土地和植被、含水层破坏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程度、恢复治理难度等四大类评估因素将全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一般区,并确定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区的区域范围。

    三、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结果

  1、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

  (1) 冷岗—赵案庄一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1)

  该区面积约10.9 km2。有3个矿山企业,其中1个为露天、地下结合开采大型铁矿,1个为地下开采大型铁矿, 1个为地下开采小型铁矿。本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地下开采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下含水层破坏、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采矿废弃物堆放占用和破坏土地为主,次为采矿引起的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2) 刘沟—柏庄一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2)

  该区面积约8.87 km2。有9个小型矿山企业,以开采建筑用灰岩、花岗岩为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采矿废弃物堆放占用和破坏土地为主,次为采矿引起的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3) 刘沟—柏庄一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3)

  该区面积约2.67 km2。有1个大型国有露天、地下结合开采铁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地下开采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下含水层破坏、露天采矿废弃物占用和破坏土地、采坑破坏地形地貌景观为主,次为采矿引起的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

  (1)岗李—小王庄一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1)

  该区面积11.85 km2。有6个小型矿山企业,其中5个有采矿证,1个属民采乱挖矿山。以开采熔剂灰岩、建筑石料矿为主,均属露天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采矿废弃物堆放占用和破坏土地为主,次为采矿引起的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2)尚店镇下河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2)

  该区面积2.64 km2。有2个小型矿山,属民采乱挖矿山。均开采建筑石料矿,为露天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采矿废弃物堆放占用和破坏土地为主,次为采矿引起的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3)尚店镇下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3)

  该区面积0.66 km2。有2个小型矿山,属民采乱挖矿山。均开采大理石矿,为露天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采矿废弃物堆放占用和破坏土地为主,次为采矿引起的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Ⅲ)

  该区面积608.08 km2。该区由于无矿山开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少。

    第六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近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舞钢市市委、市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在政策措施方面,除了加强对采矿权人的行政准入审批制度的管理外,还严格执行了矿山闭坑审查制度,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批制度。

  为治理历史时期遗留矿山的环境问题,积极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筹措渠道。2004~2006年,已有两个项目成功申请到省级财政资金,治理后取得卓越成效。

  2004年,河南省舞阳铁矿铁山矿区尾矿库加固及以新治旧示范工程,省财政拨款200万元,2006年12月完成验收,该项目加固尾矿坝460m,种植草3000m2,消除了尾矿库对下游居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减灾、社会效益显著。

  2006年,河南安钢集团舞钢铁山铁矿田落庄排土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省财政拨款240万元,2009年2月完成验收,治理面积20公顷,恢复土地面积11.7公顷,消除了崩塌、泥石流灾害隐患。

    第七节  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

  舞钢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近年来治理工作虽然投入了部分财政资金,但目前没有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政府也没有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基金,投资明显不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到规划期末,随着露天矿山开采,势必造成露天采坑扩大,随之采坑破坏的面积将会迅速增加,会危害到更多的村庄、道路、耕地和林地等,地貌景观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由于地下铁矿开采规模增加,地面塌陷范围和程度都会增加,矿坑排水量也会迅速增加,加剧了地下含水层结构和地下水均衡的破坏。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规划》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有利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保护人民健康为准则;以重点解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依靠完善的法规制度、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有效遏制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全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把矿山地质环境恶劣、危及人民生存的区域作为保护和治理的重点。

  2、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并举。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掌握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出发,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治理工程,分阶段实施,优先开展区内有广泛影响的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树立典型示范工程,带动和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的原则。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选择最佳治理方案,降低成本,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尾矿填充技术,预防地面塌陷。

  5、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保证金制度,明确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义务与责任,逐步建立起以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投资体制。

  6、坚持“政府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原则。重视政府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市政府应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二、规划目标

  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总体目标是:通过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等,使历史遗留的突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及时预防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按照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规划期内要进一步调整矿山布局,有计划地关闭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经济效益较差、资源破坏严重、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对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城市规划区周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严禁新建露天开采矿山。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在规划期内历史遗留矿山地面塌陷治理率达90%以上;废弃停采的采石场、石料矿土地平整恢复种植率达90%以上。对生产矿山,明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目标和任务,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行矿山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对新建矿山,把好准入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审批,应做到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及环保水平,逐步与舞钢市生态型城市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矿山地质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近期规划主要任务

  1、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多元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投入体制,使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有序开展。

  2、各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完成审查与备案工作。

  3、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完成现有矿山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建立完善的管理与治理机制,并正常运行。

  4、监督检查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保证金制度的要求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5、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调查监测网络。

  6、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

  7、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的区域、主要交通干线、水源地等地区,安排资金或多渠道争取资金,进行综合治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共部署11个重点治理工程项目,通过治理恢复矿区环境,基本消除治理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第二节  远期规划主要任务

  1、适时修订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2、继续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的区域、主要交通干线、水源地等地区,安排资金或多渠道争取资金,进行综合治理。

  3、对矿山地质灾害,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随开采阶段实施搬迁工程。优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共部署5个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工程项目,通过治理恢复矿区环境明显改善,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与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主要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问题为基础,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问题组合类别、发育强度、分布规律、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社会经济特征,根椐“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保护、预防和治理区划,力求相同分区内环境地质问题的相似性,并准确地反映区际之间的差异性,同时还要考虑环境地质问题保护与治理措施的区内相似性及区际之间的差异性。

  根据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分区

    一、保护对象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对象是《舞钢市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矿产资源禁采区;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开采的地区。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园区等)、旅游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工程、城市规划区、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区。

    二、保护分区

  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100.65平方公里,主要为焦桐高速两侧0.5km(ZB1)、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ZB2)、五峰山、灯台架景区(ZB3)。

  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内,严格限制新建(改、扩建)矿山,对已在该区从事采矿活动的矿山应责令责任人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责任人按计划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矿山开采方案,不能造成新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分区

    一、预防对象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划定的对象是: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可能造成较大生态破坏,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等。主要包括:《舞钢市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限制开采区、矿产资源规划区、矿产资源成矿远景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可能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区、危及河道安全区及其它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

    二、预防分区

  划分依据主要考虑在规划期内可能新开和拟扩大开采规模的区域、现有矿山今后开采可能产生较大地质环境破坏的区域。具体依据舞钢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将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前景好、近期鼓励开采的区域和本次矿山现状评估为严重区的矿山所在区域作为本次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按照上述原则,划分出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

  舞钢市郭曹庄铁矿详查区设置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ZY1),预防面积8.41km2;舞钢市长远矿业有限公司、舞钢下曹铁矿矿区设置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ZY2),预防面积6.46 km2;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山矿区设置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ZY3),预防面积5.52 km2;舞钢市乙类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设置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ZY4),预防面积7.65 km2。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预防和保护措施

  为了更好地开展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预防和保护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1、严格限制在重点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矿山,禁止在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矿,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限期进行恢复治理,对于地质灾害要采取相应措施治理,消除其隐患。

  2、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必须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的原则,按照科学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地质环境准入条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考核制度,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承诺书,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对于不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或者审查未获得批准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不予颁发、换发(延续、转让、变更)采矿许可证。

  3、新建矿山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4、在新建(改、扩建)矿山阶段,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应当严格执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制度,落实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

   5、在矿山生产阶段,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要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制度,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在开采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6、在矿山闭坑阶段应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经矿产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

  7、对于正在开采的和已关闭的露天开采矿山,对于坑深,边坡陡的,要在周边设立防护网和警示标志,严禁人、畜进入,要建立巡查、动态调查和监测制度,对于采坑周边受威胁的建筑物要实施搬迁或拆除,减轻或消除地质灾害的威胁。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的划分主要考虑:一是矿山开发已经对地质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特别是对自然地貌景观、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二是以历史遗留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治理恢复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明显的矿山所在区域。按照上述原则,在范围内划分出3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附表4)。

    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的划分主要考虑小型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但不致于造成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的矿山所在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重点治理区弱的区域。划分出3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附表4)。

    第五节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恢复措施。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措施

  1、要完善或建立适应本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列入城市生态建设的一部分,分年度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等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市政府与乡镇政府和矿山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全面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2、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由政府承担治理责任。政府必须设立专用基金开展治理工作。建立政府资金为主、上级政府补助、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治理新机制,加快治理进度。研究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探索用产业化开发利用方式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要优先安排城镇周边、风景名胜区、主要公路、铁路沿线等影响较大的、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区,集中资金进行连片治理。

  3、对已建和新建矿山,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国土资源等部门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目前存在的问题,会同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保证金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要做好业务协调与衔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缴存督促检查,确保按时足额缴存。指导企业用好保证金,坚决制止挪用保证金的行为,切实加强治理恢复工作。

  4、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活动,培育公众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公众的监督作用,调动矿业权人、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措施

  1、崩塌、滑坡治理:已经发生过的崩塌或滑坡灾害,可采用清理废土石和危岩、削坡减荷、锚固、抗滑、支挡、排水、截水等工程措施进行边坡加固,修筑拦挡工程和排水工程等,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地面塌陷治理:采用挖高垫低、回填地裂缝、修建供排水设施等措施,恢复土地的使用功能。

  2、含水层与地下水均衡破坏治理: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堵水措施,减少矿坑排水量,涵养矿区水资源,防止发生荒漠化。建设矿坑废水处理系统,实现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防止水土污染。

  3、地貌景观破坏治理:对于铁矿区应修建专用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减少占用土地,采取洒水防尘、污水处理措施。对于灰岩等露天采场采用合理、安全的坡形和坡度开采,废渣采用工程清除和固定,边采边覆土、复绿方法治理恢复。对于遗留的采坑,采取削坡、边坡加固、清理废石土、采坑回填、复垦、覆土绿化等措施,恢复地貌景观,消除地质灾害,恢复土地的使用功能。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从舞钢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将重点治理工程布置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文化古迹旅游点在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交通干道两侧五公里范围内可观区;被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但小矿点和露天采矿点众多,对环境构成较大影响的区域。

  在上述原则下,优先安排治理效益显著的矿山,同时,兼顾治理工程地区分布和治理矿山的矿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类型,以使治理工程更具有典型意义。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主要部署在正在开采或将来规划开采矿区、已经关闭但是存在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可能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区。主要分布在铁矿塌陷区、水泥灰岩、建筑石料规划重点开采区,建筑石料重点开采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群测群防网络。目前正在开采的矿山建立以矿山企业为主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监测内容有塌陷、崩塌、滑坡;地貌景观破坏、占压破坏土地、地下水均衡破坏及固体废弃物堆放等。各矿山企业根据所开采矿种而引发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测,企业派专人负责监测,并承担监测费用。对于已经关闭、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政府负责委托当地群众监测,费用由政府设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基金解决。塌陷、崩塌、滑坡、地下水动态及固体废弃物堆放等一个月监测一次,地貌景观破坏和占压破坏土地每一年监测一次,在汛期对于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尚处于不稳定状态的要加密观测。

  制定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政府要向采矿权人和委托监测人员发放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表和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由采矿权人和委托监测人员定期填报,并定期向舞钢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汇报,特殊项目的监测,要由采矿权人聘请专业单位或人员进行,舞钢市国土资源局要不定期抽查其真实性。对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要建立日报或速报制度。采矿权人和委托监测人员取得的监测资料要定期向舞钢市国土资源局汇交,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将资料整理建库,之后应及时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汇交资料。对没有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监测、虚假填报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的,由舞钢市国土资源局按《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部署

  结合舞钢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现状,将重点工程布置在矿产资源开采集中、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较多的铁矿开采区及小矿点和露天开采矿点众多,对环境构成较大破坏的区域。

  重点治理工程的遴选原则:一是优先考虑国有或集体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废弃矿山;二是优先考虑人口集中、经济密集区以及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进行重点治理;三是优先考虑对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能够尽快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矿山或采矿废弃地进行重点治理。

  根据以上原则,同时考虑规划期的目标任务实现,确定出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3个,并按照危害程度、治理难度、治理效益和治理可达性划分到不同规划期(附表6)。治理预算标准,综合造价按照8000元/亩。13个重点治理工程费用共计17017.8万元。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投资估算

    一、基础公益性调查评价、监测工作经费投入

  基础公益性调查评价、部分监测工作费用由政府投入,正在开采的矿山监测工作费用由企业投入。依据有关公益性工作专业收费标准,参考目前经济水平和市场价格进行基础工作核算。其中政府承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费用94.5万元,平均每年13.5万元;通过政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或申请设立专项解决投资问题。企业承担的监测费用为1436.2万元。总计监测工程费用为1530.7万元。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经费投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总估算为17017.8万元,按照治理工程规划表中资金筹措方式,由矿山企业、社会和政府筹措分别投入,由矿山企业投入9277.33万元,其中近期3644.93万元,远期5632.4万元;政府投入7673万元,其中近期6158万元,远期1515万元;社会投入67.47万元,均为近期投入。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投资经费筹措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但由于该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历史原因,客观上存在许多责任人不明和责任难以划分等情况,所以,资金筹措必须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一些现实政策。

  1、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由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建立政府专项基金开展治理工作,同时可申请国家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予以连片专项治理。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侧,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治理,探索用产业化开发利用方式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着力构建区政府专项资金为主、上级政府补助、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新投入机制。

  2、公益性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规划研究、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可申请市政府的专项资金投入。

  3、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已建和新建矿山,加快推进保证金制度的实施。通过政府监督,保证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企业所有的原则,采矿权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计提保证金数额存入专用账户,并在相应时日内到国土资源、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矿山具备治理条件的地区,用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保证金优先治理。

    第五节  工程效益预期分析

  舞钢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主要侧重于压占、损毁土地的恢复治理;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固体废弃物及废水排放场地的治理以及二次利用等。

  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可有效增加土地使用面积、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基本消除矿山开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提高矿区和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全区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带动其它产业发展。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了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1、完善制度建设,实现依规行政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监管,是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矿山地质灾害的有效途径。贯彻实施《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等法规与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在舞钢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乡镇、财政、国土、环保、监察、交通运输、住建、水利、气象、民政、林业、卫生、公安、安监、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规划的实施。健全规划管理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负责制,建立起由市政府组织,各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制。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及责任,落实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任务,凡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单位或个人,都负有保护与治理的责任。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积极推行矿山地质环境稽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和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安排治理工程项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不依法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规,坚决予以查处。

  4、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立项、审批、实施,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治理工程项目要做好经济技术上的评估论证。治理工程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允许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相应资质的不同经济主体参与投标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组织施工,强化监理制度。加强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5、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奖惩措施,促进综合治理

  抓紧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经济制约措施,配套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奖惩办法。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投入。以矿业权人资金投入为主体,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采取优惠的投资导向政策,扩大引进资金和技术的力度和领域。鼓励引进矿业用地土地复垦、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鼓励各种资金直接投资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6、依靠科技进步,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研究矿业开发过程中各种因素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其防治技术、矿业“三废”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或引进先进的采、选技术和加工利用技术;开展不同矿种、不同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综合治理研究,树立典型示范工程。加大科技投资力度,通过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技术水平。鼓励矿山企业、科研和开发机构,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的研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支撑体系,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经验。

  7、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全民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活动,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市政府和矿山企业必须认识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性,树立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生态矿业,促使矿业健康地发展。发挥新闻媒体及公众的监督作用,调动矿业权人、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规划》经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作为舞钢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行动纲领,具有法定约束效力。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确因客观情况需要修改时,由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商请有关单位充分论证,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见,报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施行。

  本《规划》由舞钢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