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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办〔2016〕57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市企业:
  《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平顶山市文明餐桌活动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节约用餐、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九项要求”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厉行节约、文明用餐为主题,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服务品位,营造和谐文明用餐的社会氛围,把精神文明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促进文明舞钢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活动目标
  文明餐桌活动以餐饮店、酒店、机关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以餐饮企业、消费者、学生、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为主要参与者,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在实施文明餐桌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扎实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在全市形成节俭用餐、安全供餐、卫生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
  节俭用餐——吃多少点多少,不剩饭剩菜。
  安全供餐——供餐单位不使用、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用地沟油,不用过期变质食品。
  卫生用餐——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
  健康用餐——不劝酒,不醉酒,讲究营养,搭配合理。
  文明用餐——大力推广餐桌文明礼仪,普及餐桌文明用语,提升行业服务品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文明餐桌浓厚氛围。
  深入开展“厉行节约、文明用餐”宣传教育活动,强力推动“光盘行动”。相关行业协会向全行业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引导行业和消费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认知感,切实提高餐桌文明水平。
  (二)认真组织实施文明餐桌活动。
  1.召开文明餐桌活动动员会,明确工作要求及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职责,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对餐饮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文明餐桌示范街”创建标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文明餐桌示范街”评选活动,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努力在全市餐饮企业和机关、学校食堂等单位营造文明餐桌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要带头践行“厉行节约、文明用餐”文明风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在电子屏、闭路电视、菜谱本、打包餐袋、优惠券上标印活动统一标识及主题,在门口悬挂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横幅,在餐厅张贴“不剩饭、不剩菜”“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文明用餐宣传标语或摆放提示牌;各类学校要开展“珍惜粮食、文明用餐”校园宣传活动,设立文明餐桌巡视员,对学生进行文明劝导;餐饮企业配备消毒设施,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在点餐过程中服务人员要进行温馨提示;以餐饮从业人员和学校学生为主体,组织一批文明餐桌志愿者,劝导消费者文明用餐、节俭用餐、健康用餐,鼓励社会大众节约用餐、理性消费。
  (三)开展集中治理活动。
  针对文明餐桌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对执行不力、存在问题的机关、学校食堂和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餐饮企业和机关、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餐桌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文明餐桌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注重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把文明餐桌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作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实事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市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教育局、市直工委负责全市文明餐桌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市内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对各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市卫计委:负责餐饮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各类学校文明餐桌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求各类学校开展“珍惜粮食、文明用餐”校园宣传活动,各学校食堂要在显要位置张贴“珍惜粮食、文明用餐”“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活动标语;设立文明餐桌巡视员,对学生进行文明劝导,强力推行“光盘行动”;动员各类学校积极创建“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按照评选标准遴选出3个学校食堂上报上级参加“文明餐桌示范食堂”评选。
  市直工委:负责机关职工食堂文明餐桌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食堂在显要位置张贴“节约用餐、文明消费”“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活动标语;动员各单位食堂积极创建“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按照评选标准遴选出2个职工食堂上报上级参加“文明餐桌示范食堂”评选。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辖区餐饮企业文明餐桌活动的组织实施。深入辖区餐饮企业,通过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办法进行宣传发动,让辖区所有餐饮企业主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求辖区餐饮企业在显要位置张贴“节约用餐、文明消费”“不剩饭、不剩菜”“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文明餐桌活动标语;动员辖区餐饮企业积极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朱兰办、垭口办、寺坡办按照评选标准各遴选出2个餐饮企业上报上级参加“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其他乡镇、街道按照评选标准各遴选出1个餐饮企业上报上级参加“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
  (三)注重总结,健全完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文明餐桌活动中收集的图片、照片、视频等材料进行整理备案,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文明餐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推动活动更加深入开展。
  
  附件: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舞钢市文明餐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巍巍(副市长)
  副组长:刘文广(市外侨办主任)    
  张海宇(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直工委 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 市卫计委
         市工商局 市食药监局  枣林镇政府
  八台镇政府 庙街乡政府 武功乡政府
  尹集镇政府 杨庄乡政府 尚店镇政府
  矿建街道办  铁山街道办  朱兰街道办
  垭口街道办 寺坡街道办 院岭街道办
  红山街道办筹备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商务局,张海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餐桌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