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舞政办明电〔2020〕8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0-00008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印发舞钢市加油站涉税数据管理云平台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市企业:
《舞钢市加油站涉税数据管理云平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舞钢市加油站涉税数据管理云平台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社会资源公平,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加油站涉税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系统),是由市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并推广使用,该系统及所属设备均属税控设备用于成品油进销渠道的数据监控,资产归市人民政府所有。全市私营成品油零售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加油站)相关税控设备安装及两年后的运维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中石化舞钢分公司、中石油舞钢分公司相关税控设备安装和两年后的运维费用分别自行承担。
第三条 在我市辖区内经营的所有加油站,均应安装云平台系统及相关设备,统一纳入本办法监管范围。
第四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我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域内云平台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障云平台系统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商务、市场监管、环保、公安、消防、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督促部门依法履职。
第五条 市税务局负责全市云平台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加强对云平台系统的宣传,做好数据的存储、保管以及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公开运维联系电话,云平台系统出现报警时,税务机关要及时联系加油站,查明原因,指导或派出巡检维护人员,排除系统故障。
第六章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云平台系统及设备的巡检、运维、计量等工作。
第七条 市公安局负责保障云平台系统设备安全及网络安全,营造安全运行环境,严厉打击涉及云平台系统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加油站应当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提供云平台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条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加强对已安装的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的安全保障,严防丢失、损毁和被盗等行为发生。
2.配合相关人员做好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安装、升级、巡检,日常保养和维护等工作。
3.保证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的电源供给和加油机报税口畅通等要件正常。
4.更换加油机和主板设备,必须向市税务局提前报备。所更换新设备,经市税务局进行税控初始化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计量检定合格,并安装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后,方可投入使用。
5.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出现故障或报警时,加油站要及时向市税务局报告,与运维人员取得联系,按运维人员提示或上门服务进行故障或报警处理。
6.配合做好对油库进口的监控,自觉抵制劣质油品流入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 加油站出现下列情形时的处理与处罚。
1.出现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丢失、损毁和被盗等行为时,加油站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作案现场,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击和惩处犯罪分子。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和运维人员,判定损失情况,做好备案登记。
2.对故意损毁、破坏云平台系统税控设备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在按原价赔偿的同时,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对不配合安装、供电、升级、巡检、日常保养和维修等行为的,首次行为由市税务局负责进行约谈,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登记记录;再次出现类似行为问题时,由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提请商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将其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列为政府失信对象。
4.对云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产生故障后隐瞒不报的,在加强教育、约谈的同时,视影响及后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对私自拆卸、更换云平台系统设备以及私自更换加油机主板、篡改相关数据,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凡不配合对加油机故障检修,造成计量不准、销售数据不实,并以此进行纳税申报的加油站,由市税务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加油机依法实施查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对不配合安装液位仪网关设备,抵制实施设备监控等行为的,相关监管部门对其经营活动应严加监管;销售劣质油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