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舞建议字〔2022〕11号 签发人:付建喜
办理结果:B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田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起步于2018年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政策,对原国有企业的220多栋楼进行统一改造后,由寺坡街道办事处委托四家物业企业进驻,提供基础性有偿服务。但由于寺坡生活区多为70、80年代建设的房屋,普遍存在维护结构差、渗水漏水多发;给排水管道设备落后、老化;墙体、阳台等局部脱落、坠物等建筑本身的问题;更甚至有些地方消防车都无法通过,存在较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舞钢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全覆盖》文件精神,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建设楼栋长队伍作为打造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抓手,通过楼栋长沟通社区和居民,提高居民社区治理参与度。坚持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限、社区建设等因素合理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综合考虑可以规模经营、方便管理的方针。在合理划分的物业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条件暂不具备的物业区域,由街道、社区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代表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业主自治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小区居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积极向市政府申请,研究制定物业费的补贴时限及补贴范围,充分打消物业服务企业的顾虑,同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优质服务取得群众的满意度,提高物业企业收费比率,实现小区治理环境良性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122694 联系人:张耀辉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代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