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舞建议字〔2022〕6号 签发人:付建喜
办理结果:B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苏晓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漫滩水库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扮靓舞钢,一直是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石漫滩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已基本完成,并对外开放使用,已成为市民休闲散步、户外游玩的理想去处。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也非常及时,随着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所有园区的设施已基本配套到位,但整体工程没有全部完工,园区的管护没有专业队伍管理,我们的设施也会遭到破坏。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我们将按照计划对其进行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交由相关单位对园区内的设施、卫生进行统一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破坏公共设施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通过专业的管理运维,相信我们园区会迎来全新的面貌展现在市民面前。
另外,您提到的向库区内排污水,影响水质的问题,也非常好。此前,我们对水库北岸寺坡区域及西岸李辉庄区域专门实施了污水管网建设,通过管网建设截流了区域内向库区排放污水的情况。您提出的偷排污水情况,我们将会同属地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排查,也欢迎您及广大市民做好我市的监督员,发现此类情况及时沟通情况,我们会根据排查情况及市民反馈意见,拿出合理的整治方案,以便彻底解决污水乱排现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122694 联系人:胡刚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代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