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舞农字〔2022〕83号 签发人:刘全州
办理结果:B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付朝真、崔盘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打造全省乡村振兴标杆。我市自2022年以来,认真开展了以“清河、清路、清家园”为工作主线的“三清”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集中整治水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清”工作要求,舞钢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舞钢市“三清”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舞政办〔2021〕23号),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每月由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综合成绩高、工作进展快的乡镇、涉农街道和城区所属街道分别进行奖励和表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舞钢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根据实际情况对奖补方案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关于对〈舞钢市“三清”工作考评办法〉(舞政办[2021]23)号的补充说明》(舞三清办[2022]1号)。把铁山街道、矿建街道、红山街道三个涉农街道列入乡镇组一并进行考核;对街道组奖励前2名,奖励资金调整为10万元和5万元;乡镇组奖励前5名,奖励资金调整为5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截止目前,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织全市集中观摩评比四轮,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及时兑现奖补资金两轮次共计216万元。
为进一步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制约瓶颈,我们一直坚持“财政奖补、项目争取、金融支持、结对帮扶、企业帮建、社会捐建、乡贤援建、干部共建”的思路,建立了多渠道投入机制,不断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农业农村局7157170联系人:宋涛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代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