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41号的回复
舞城管〔2022〕77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41号的回复
田保国、胡东涛、温丹丹、陈宏伟、李洪涛、刘祥芝、李俊霞、郝丽、刘好、陈罡星、南亚敏、尹晓哲代表: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干休一街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今年以来,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多次部署、开展“餐饮行业乱泼、乱倒泔水”专项治理。同时对沿街餐饮店铺入户进行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普及乱排乱倒污水的危害,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6起,教育餐饮店30人次,今后,我局将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让餐厨垃圾、污水排放规范管理起来,为净化舞钢生活环境尽职尽责。
二、从2020年开始,我局联系外地有资质餐余垃圾回收企业到舞钢考察、洽谈,因舞钢现有条件,企业未能签订合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系、多广度洽谈相关回收企业。
三、今年下半年,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装“三级沉淀”设施、油污分离设施,保证污水达标排行。
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们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