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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21号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0-11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城管〔2022〕76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21号的回复

 

杨静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我市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行停车位共享方面。自2020年起,舞钢市城市管理积极协调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供群众免费使用。截至目前,已做到“可开尽开”。

二、在人群密集区域非主干道两侧规划限时停车位方面。2021年以来,舞钢市城市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市区非主次干道共新增停车位8000多个。随着老旧小区改造、道路铺设、人行道更换等工作持续推进,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合理规划设置停车位,限时夜间停放方案正在积极制定。

三、对新开发的商业区和住宅小区,要求开发商必须配套建设具有享有停车位的停车场,将此作为规划、建设、土地部门验收的硬性指标方面不归舞钢市城市管理局管理。

四、利用闲置地块新增公共停车场方面。城市管理局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闲置地块新增公共停车场进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建设。

五、宣传方面。结合我局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利用沿街门店电子屏宣传,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停车。

六、老旧小区乱停“僵尸车”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职责属于街道办管辖。我局将积极与街道办协商,联合开展“僵尸车”整治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