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舞农字〔2021〕80号 签发人:刘全州
办理结果:A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刘书军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石漫滩和田岗水库渔业资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捕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捕捞实行审批和限额制。石漫滩水库(龙湖)和田岗水库(凤湖)是我市饮用水源补给地,目前的承包机制是我市引入的“生物净化水质保洁项目”,主要通过有计划地放养鱼类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通过更新成鱼获得收益,维持正常的管理运营,与纯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运营不同。龙凤湖每年用于捕捞的网具、数量以及除杂等事项都是严格手续,尤其是捕捞网具,必须合规。执行的是先向渔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的放养量和库容量等综合考量,核准成鱼更新的数量,未被批准,坚决不能随意捕捞,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计入诚信经营档案,作为后期是否允许继续承包合同的依据,尤其是近几年把控得更严格。
加大禁渔期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体制,提高检查的覆盖面,重点打击电鱼行为。舞钢的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零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止,在这个时段我们具体作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通过网络、电台、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二是加大查禁力度,尤其是电鱼行为。前几年也确实收缴了几十台(个)打鱼器,但是受行政执法取证和执法环境的限制,往往效果不是很明显。今年,在禁渔期间我们已和公安配合办理涉嫌刑事案件一起,逮捕2人,目前正在走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电鱼行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建议尝试白龟山的联合管理机制,会同公安、环保、水利、水库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常态管理模式,集中严打。
做好人工放流增殖工作,有重点地放养一些过滤水质的鱼类。龙凤湖目前开展的就是生物净化水质措施,通过放养刮食性和虑食性花、白鲢达到净化水质的效果,整个放养和更新成鱼过程都是在渔政部门的监督下完成的,这在一定意义上就相当于人工放流增殖工作。前两年尝试用养殖螃蟹净化水质的探索,经过试养,净化水质不明显,并且对库区生物链有影响,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坚决取缔与净化水质无关的一切养殖活动。龙凤湖通过将近10年的运营,没有出现大面积死鱼和蓝藻发生的现象。
非常感谢您对龙凤湖的关注和对渔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8182890 联系人:邢俊兴
抄送:市政协提案联络委、市督查局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