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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 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6 来源: 浏览次数:

舞环〔2021〕35号                      签发人:曹绍刚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 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  雷宏伟、任宏伟、赵辉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机制,进一步做好石漫滩水库环境保护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健全长效机制。目前河南省水库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以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石漫滩水库综合治理指挥部,制定了石漫滩水库水面卫生保洁监督管理办法。聘请专门的打捞队伍,定时对水库进行保洁,水面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水面无水草、垃圾、杂物等可视性物体存在,保持水面清洁。填写《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推动工作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二、妥善解决责任范围卫生管理问题。根据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各乡镇、办按照爱委会的要求制定了卫生保洁责任制,对各自辖区的卫生定期进行保洁。

三、持续加强宣传及志愿者服务。市团委和文明办每年都组织学生、团员及志愿者对水库周边的垃圾及污染物进行清扫,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

四、各级部门的按职责分工扎实履职尽责。各级河长不断加大河、湖长履职规范,各级河长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河湖,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分步推进实施系统治理;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相应河湖问题整治对河湖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实施系统保护和治理修复。同时全面开展“春季清河”行动、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河湖“清五乱”等专项行动。确保水体达到“三清一净”的效果,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面无漂浮物、河湖岸无垃圾,实现水清岸洁。同时,成立了“河长+检察长+警长”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做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推进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截至5月底,石漫滩水库水质稳定达到了地表水Ⅱ类,1-5月达标率为100%,实现了水生态保护与水景观、水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了“碧水绕城、夹岸烟柳”的舞钢样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2021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生态环境局 8208286    联系人:刘慧敏

抄送:市政协提案联络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