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舞钢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细则》政策问答
《舞钢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细则》政策问答
一、基础概念篇
1、什么土地需要缴调节金?
答:规划划定为工矿仓储、商业服务业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厂、开店用地),宅基地、农用地、公益用地不用缴纳;首次入市要征缴、后期再次转让不需要征缴。
2、哪些交易行为算 “入市、再转让”?
答:①入市:村集体土地出让、出租、入股合作经营; ②再转让:土地受让方出售、互换、出租、入股、抵债、司法过户等; 特例:无偿赠与直系亲属、赡养义务人、公益机构,免征调节金;其余赠与按评估价计税。
3、制定本细则依据什么文件?
答:财政部财税〔2016〕41 号、财税〔2023〕52 号及舞政办〔2021〕2 号入市管理办法,地价参照舞政〔2025〕4 号基准地价成果。
二、征收标准篇
4、调节金征收比例是多少?
答:统一按交易总收入 15% 计征。
· 出让:按土地成交总价 ×15%;
· 出租:按整个租赁周期总租金一次性核算、一次性收 15%;无约定租期,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折算租金;
· 入股:固定分红按分红总额计税,浮动分红按土地评估价计税;
5、土地交易价格过低有什么管控?
答: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 80%,市政府享有优先收购权,防止低价贱卖集体土地。
6、集体土地交易还要交其他税费吗?
答:参照国有土地标准缴税,契税统一 4%,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现行国有土地征管政策执行。
三、征收缴款篇
7、谁来交调节金?怎么扣款?
答:出让、出租、入股的村集体或转让方为缴费主体;出让模式实行财政代扣代缴:企业把全款缴入财政账户,财政直接从地价款里扣 15% 调节金,不用村集体另行掏钱。
8、不交调节金有什么后果?
答:不缴清调节金,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逾期欠缴由财政、自然资源、税务联合督促补缴。
9、扣除调节金后,剩余土地收益多久拨付村里?
答:①企业全款缴清→市财政10 个工作日内扣完调节金,余款拨付乡镇财政; ②乡镇收到资金后5 个工作日内拨付村集体,资金实行村财乡管、三资统一监管。
四、收益分配篇
10、村集体拿到土地收益怎么分钱?
答:扣除税费、15% 调节金后的净收益,分两块:
1. 集体留存≥20%:专款用于村内修路、饮水、环境整治等村级公益事业,壮大集体经济;
2. 农户补偿:土地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当地同等地块征地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单独核算,不占用补偿额度。
11、收益分配需要公开吗?
答:必须纳入村务公开,现金分红、非现金入股台账全部村内公示,接受村民、审计、政府监督。
五、调节金分成与使用篇
12、收上来的调节金如何分成?
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市级留存 60%、乡镇(街道)分得 40%。
13、调节金资金能用在什么地方?
答:仅限四类涉农支出:①农村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②土地整理、前期开发周转垫资;③困难群众社保补贴、特困救助;④经市财政局审批的其他涉农项目。 ⚠️征收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单独列支,不从调节金里面开支。
六、责任与附则篇
14、违规减免、截留调节金怎么处理?
答:违规擅自减免、隐瞒坐支、截留挪用调节金,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
15、细则实施前已私自占地建设怎么处理?
答:前期违建罚款,不能抵顶土地出让价款。
16、政策由哪个部门解释?
答:由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共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