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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 关于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理办法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3-01-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净化校园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更好的教学氛围,快速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学校在处理违规违纪学生办法基础上采取强力措施,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做如下处理:

1)扣50分后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生由家长带回家反省5天以上,对于回家反省的学生由家长到班陪读5天(疫情期间除外),对确有悔改之意的,返校后再次进行教育并给予留校看处分(留校查看处分期限为半年)对于校园欺凌等恶性违纪的,报公安部门处理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在留校看处分期间再次违纪者,学生由家长带回家反省6天以上,如果学生确有悔改之意,迫切要求上学的,由学校老师签字担保,给予留校试读处分,再次违纪扣满50分者勒令退学。

本规定从2022年5月10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