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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文件 舞政[2004]31号 索引号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政策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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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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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9-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在全国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改进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目前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混乱、程序复杂、协调不畅等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创造性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行政许可法既是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便民利民、提高行政效率的法律,也是一部创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营造良好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的法律。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宣传形式,在全市再掀起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的新高潮,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二是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安排部署,对领导干部以及具体从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层层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全面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自觉做学法守法执法的模范。三是组织力量,对照法律条文,认真查找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四是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同办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中心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这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前沿阵地,把工作做细做具体做扎实,确保行政许可法在我市不折不扣地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制度,认真做好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设定行政许可有其严格规定,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权设定。针对当前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比较混乱,设定主体存在超范围现象等实际情况,各单位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前段已经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及实施主体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抓紧与上级业务部门衔接,尽快把废止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确定下来,并在6月30日前报编办、政府法制办、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监察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加大对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要严格区分界限,不合法的要一律废止,并在规定时间内停止审批;该保留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凡批必进”的要求,统一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统一办理、限时办理,坚决杜绝“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现象。

    三、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便民原则,实行“两减一增”,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 目前,在审批事项办理中,一些部门和单位擅自增加审批的条件、程序,随意延长审批时限,给群众办事增添了麻烦,提高了审批成本。各单位要在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逐一进行清理规范, 自觉做到“两减一增”,即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增加即办件比例。
    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推行“独立核准制”、 “一审一核制”,不断改进审批服务工作。 “独立核准制”,即各单位在选派业务骨干进中心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措施,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由窗口工作人员独立办理审批事项,实行谁核准、谁负责。(一审一核制,即在审批事项的办理上,实行十人审查一人核准的审批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除需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组织专业技术考试、现场检疫、检验、勘察的审批事项可以在窗口受理审查后,有单位内部科室配合运作外,其它审批事项全部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办理。

    四、落实行政许可法集中统一的审批原则,做到“三集中”、“九进厅”

    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所进项目主要包括行政审批项目、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收费项目和部分行政服务项目。实行“十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一条龙服务”、 一律限时办结”,不仅是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当前的普遍做法,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各部门都要从执行法律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今后,凡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的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时,无论业务涉及机关内部多少个科室;都应当由设在中心的窗田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送达。行政许可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大协调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受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集中统一审批的原则,切实按照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平发[2003]13号)及舞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通知》 (舞文(2002)90号)及《关于加强配合严明纪律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高效运转的通知》 (舞文(2002)91号)文件精神,抓好“三集中”、“九进厅”的落实工作。“三集中”即把各单位的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两个科室,把单位的审批权集中到窗口,把单位的审批业务集中到中心。 “九进厅”即把单位的审批事项、审批科室、审批专用章、证照打印系统、证照年检、内部网线、领导签字、有关中介组织和业务骨干纳入大厅,努力为行政审批就地办结创造条件。

    五、落实行政许可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审批工作督查力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的通知》 (舞政办(2004)44号)精神,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要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把制度建设与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窗口服务制度和机制有效衔接。市政府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今后,凡是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该受理不受理,该公示不公示,该告知不告知,该说明不说明,该听证不听证,该打受理单不打受理单,该一次告知而多次告知,该许可不许可,该在期限内许可而不在期限内许可,该拍卖不拍卖,该招标不招标,该考试不考试,该根据招标、拍卖与考试结果择优许可而未根据招标、拍卖、考试结果择优许可,不该许可乱许可,)不该收费乱收费,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利用行政许可权受贿索贿的,一经发现,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责任机关、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予以改正,并通报批评;对情节较重的要追究主管人员以及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政府对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行使监督职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监察局要联合设立监察室,在中心现场办公,直接受理群众投诉,直接对各窗口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六、努力办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部门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当前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要切实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中心管理机构的职能、权限和责任,不断强化中心的管理、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力度,从各方面切实保证中心运行需要,完善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努力办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充分体现公正、透明、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实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从体制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的载体和平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在立足于搞好行政审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中心功能,将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行政服务项目逐步纳入中心统一管理,集中办理,实现从审批服务向与审批有关的行政服务的延伸,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好行政服务项目进中心工作,服从中心的指导和协调, 自觉接受中心的监督;要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分管中心窗口工作,并在中心窗口设置首席代表, 由单位的业务科长后备干部担任,代表单位全权处理发生在中心窗口的审批、服务、收费各项事务以及协调内部科室等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心窗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搞好制度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方便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