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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舞钢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舞钢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舞钢市人民政府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印发《关于公布实施舞钢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成果的通知》(舞政〔2025〕4 号),正式公布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含承包经营权与经营权)及 2021 年度标定地价成果。以下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意义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为何要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

此次政策出台并非偶然,而是基于国家制度改革要求与地方发展实际需求,主要依据两大核心政策文件,聚焦两大关键目标: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 号)明确要求规范农村产权流转,需以科学的地价评估为基础,保障交易公平透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 号)提出要完善城乡统一的公示地价体系,覆盖国有与集体各类用地,为资源配置提供价格基准。

(二)核心目标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国有、集体农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标准,解决过去 “产权价值模糊” 问题,为土地流转、抵押、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强化市场化配置:通过清晰的地价信号,引导土地资源向高效领域流动,比如促进集体农用地规范流转、优化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结构,服务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

二、核心内容:五大类地价成果,覆盖全类型自然资源

此次公布的成果涵盖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农用地(经营权)、2021 年度标定地价五大类,首次实现舞钢市自然资源地价 “全口径覆盖”,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按地类与级别分级定价

国有农用地分为耕地、种植园地、林地、设施农用地 4 类,每类按土地质量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价格同时标注 “元 / 平方米” 与 “万元 / 亩”(便于实际应用),核心标准如下表:

 

地类

土地级别

价格范围(元 / 平方米)

对应亩均价格(万元 / 亩)

耕地

一级

50(下限)-64(上限)

3.33-4.27


二级

42-53

2.80-3.53


三级

33-44

2.20-2.93

种植园地

一级

58-76

3.87-5.07


二级

48-62

3.20-4.13


三级

38-50

2.53-3.33

林地

一级

40-52

2.67-3.47


二级

33-43

2.20-2.87


三级

24-37

1.60-2.47

设施农用地

一级

68-94(价格最高)

4.53-6.27


二级

56-73

3.73-4.87


三级

42-62

2.80-4.13

注:设施农用地因涉及农业生产配套(如大棚、养殖设施),地价普遍高于普通耕地与林地。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区域 + 地类” 双重划分

集体建设用地是此次成果的重点,首次按 “城区范围内 / 外” 划分区域,并细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 类,部分区域最高分为六级,核心特点如下:

区域差异显著:城区范围内地价远高于城区外,例如 “商业服务业用地” 城区一级地 1360 元 / 平方米,而其他乡镇三级地仅 400 元 / 平方米,差距超 3 倍;

地类价格排序:同一区域内,价格从高到低依次为 “商业服务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符合市场规律(商业用地需求高、工业用地侧重成本控制);

宅基地定价明确:农村宅基地首次明确分级价格,例如城区一级地 1020 元 / 平方米,其他乡镇六级地 170 元 / 平方米,为宅基地流转、退出补偿提供标准。

(三)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区分 “承包经营权” 与 “经营权”

为适配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此次专门区分 “承包经营权” 与 “经营权” 地价,前者是承包户自身经营的价值,后者是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如合作社、企业)的价值,核心差异如下:

同一地类,经营权价低于承包经营权价:以一级耕地为例,承包经营权价 35-48 元 / 平方米(亩均 2.33-3.20 万元),经营权价 26-35 元 / 平方米(亩均 1.73-2.33 万元),体现 “承包权是基础权益,经营权是派生权益” 的属性;设施农用地仍为最高:两类权益下,设施农用地地价均居首,例如承包经营权一级设施农用地 50-66 元 / 平方米,经营权一级设施农用地 42-57 元 / 平方米。

(四)2021 年度标定地价

标定地价是具体地块的 “个性化地价”(基于基准地价修正),此次通知明确将其纳入成果体系,附件 5 预留表格,后续将结合具体地块位置、容积率、规划用途等因素补充完善,为土地出让、转让中的 “一宗一价” 提供计算依据。

三、实施意义:三大维度助力舞钢市资源管理与发展

此次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成果的公布,将从 “产权保护、市场规范、城乡发展” 三大维度产生深远影响:

(一)对农民与农村集体:明确权益价值,保障财产性收入

集体农用地流转有了 “指导价”:过去农民流转土地常因 “不知价” 被压价,如今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 / 经营权)分级定价,例如一级耕地经营权亩均 2.33 万元,农民可按此议价,避免权益受损;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有了 “基准线”:集体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明确价格后,农村集体可依法通过入市、出租等方式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反哺乡村建设。

二)对政府与管理部门:完善监管工具,提升治理效能

土地征收补偿更公平:此前国有、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不统一,此次成果明确各级各类用地价格,征收时可按对应级别核算补偿,减少争议;

自然资源监管更精准:通过地价动态监测,可及时掌握土地市场热度(如某区域商业用地价格上涨过快,可调整供地计划),实现 “以价控量、以价调结构”。

(三)对市场主体:降低交易成本,稳定投资预期

企业投资有了 “参考系”:农业企业租赁集体农用地、工业企业拿地建厂时,可依据基准地价测算成本,避免因价格不透明导致的决策风险;

农村产权交易更规范:无论是宅基地流转,还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均以公布的地价为基础,减少 “暗箱操作”,提升市场信任度。

四、关键提示

成果效力:此次公布的地价成果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自通知下达之日起正式实施,将作为舞钢市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土地交易、征收补偿、产权登记的核心依据;

查询方式: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 / 经营权)的详细地价表(附件 1-4)可通过舞钢市人民政府官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查询,标定地价表(附件 5)将按地块补充后同步公开;

政策衔接:此次成果与此前《舞钢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舞政〔2025〕5 号)形成互补,共同构建覆盖 “城镇 - 农村、国有 - 集体、建设用地 - 农用地” 的完整地价体系,为舞钢市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原文地址: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舞钢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