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1-2016-00016 | 发布日期 | 2016-08-08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的通知
舞政〔2016〕32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的通知
垭口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垭口街道办事处起草制订的《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你们认真遵照实施。
2016年7月13日
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
(垭口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11日)
为加快焦沟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焦沟棚户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全面提高舞钢城市形象为核心,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妥善安置、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房质优良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项目情况和总体目标
该项目位于舞钢市垭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具体位置在刘山环路以北、刘山北路以南的焦沟区域,项目采取货币化安置方法实施。项目完成后将彻底解决焦沟棚户区脏、乱、差的状况,既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使城市面貌更加靓丽,又为舞钢城市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空间。
三、改造方式
本项目采用货币化安置的办法进行征收补偿,拆迁后腾出的土地由市政府根据全市整体规划安排建设。
四、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规划、建设、管理;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有关政策进行落实。
(二)群众自愿、补偿统一。本项目前期进行信访评估,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取得90%以上群众同意,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统一进行安置补偿。
(三)公开、公平、合理公正。全面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各项补偿做到公正、公平、合理,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2016年6月开始制定搬迁补偿方案。
(二)2016年7月在棚改区域内公示补偿方案。
(三)2016年7月底开展入户调查,进行信访评估。
(四)2016年8月启动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