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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2016〕32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的通知


垭口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垭口街道办事处起草制订的《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你们认真遵照实施。

                                                                                 2016年7月13日    

     


焦沟棚户区项目改造方案

(垭口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11日)


为加快焦沟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焦沟棚户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全面提高舞钢城市形象为核心,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妥善安置、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房质优良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项目情况和总体目标

该项目位于舞钢市垭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具体位置在刘山环路以北、刘山北路以南的焦沟区域,项目采取货币化安置方法实施。项目完成后将彻底解决焦沟棚户区脏、乱、差的状况,既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使城市面貌更加靓丽,又为舞钢城市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空间。

三、改造方式

本项目采用货币化安置的办法进行征收补偿,拆迁后腾出的土地由市政府根据全市整体规划安排建设。

四、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规划、建设、管理;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有关政策进行落实。

(二)群众自愿、补偿统一。本项目前期进行信访评估,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取得90%以上群众同意,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统一进行安置补偿。

(三)公开、公平、合理公正。全面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各项补偿做到公正、公平、合理,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2016年6月开始制定搬迁补偿方案。

(二)2016年7月在棚改区域内公示补偿方案。

(三)2016年7月底开展入户调查,进行信访评估。

(四)2016年8月启动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