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2-2014-00016 | 发布日期 | 2015-01-18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统一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的通知
舞政办〔2014〕16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统一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市企业:
春季是老鼠繁殖的高峰期,也是传染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大病媒生物防控力度,更加有效地遏制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传播的疾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豫爱卫〔2014〕3号)和《平顶山市创建国家卫生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全市统一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平创建〔2014〕16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统一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此次灭鼠、灭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其中,灭鼠重点区域为:食品加工厂、宾馆、饭店、粮食仓储单位、车站、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废置企业厂房、废品回收点、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无主地段及其他有鼠场所等。灭蟑重点区域为:餐饮行业、食品加工制售行业、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学校食堂、农贸市场、洗浴场所、居民家庭及其他有蟑场所等。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各单位、各部门自主开展鼠类、蟑螂密度调查,搞好消杀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广泛普及灭鼠、灭蟑知识,制订实施方案,购买灭鼠药、灭蟑药。
(二)集中投药阶段(2014年4月28日至5月4日)
4月28日下午5 点进行全市第一次统一投放药物,4月30日进行第一次补投,5月4日进行第二次补投。如果遇到不适合投放药物的天气情况,可顺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4日至5月12日)
开展灭鼠、灭蟑检查验收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灭鼠、灭蟑活动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统一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城乡结合、“三集中”、“四统一”、“五不漏”(即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方法;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死角、不漏外环境)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春灭鼠、灭蟑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灭鼠、灭蟑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的了解,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灭鼠、灭蟑活动的自觉性,形成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有关除害防病知识的宣传。
(三)周密部署,科学开展。一是继续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妥善解决好灭鼠、灭蟑活动所需经费,并于4月28日前足量购买药物,为统一投放做好准备。二是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坚持技术人员投药,做到投药面广、量足、到位,反复查漏补缺,确保投药到位率、饱和率、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三是统一用药,严把质量。为提高灭鼠、灭蟑效果,保证人畜安全,本次集中投药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具体由市爱卫办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外购或私配违禁药物,严禁使用急性剧毒药物(对使用剧毒药物造成人畜中毒事故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的地盘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落实春季灭鼠、灭蟑活动任务。一是市爱卫办负责全市春季灭鼠、灭蟑活动的组织协调,派出专门技术人员对灭鼠、灭蟑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二是市住建、卫生、粮食、交通运输、工商、城管执法、旅游、人防、通讯等部门要认真部署本系统、本部门的灭鼠、灭蟑活动,加强监督和管理,重点对建筑工地、食品、屠宰、废品收购、汽车修理等行业,铁路和城郊接合部的公路两侧,下水系统、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集贸市场、宾馆、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人防设施及通讯电缆井等鼠、蟑孳生地进行清理和消杀。三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和驻市企业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动群众科学防制,及时清除和控制身边的鼠、蟑孳生环境。要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综合治理工作,清除废弃物、卫生死角。灭鼠、灭蟑药械要做到专库、专人管理,投药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操作。外环境灭鼠、灭蟑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宣传或者张贴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群众安全常识的义务。投毒后要及时搜寻和清运处理死鼠、死蟑。四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免费鼠药发放点,辖区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免费领取鼠药(限量)。要将政府所在地及辖区内省(市)级卫生村、新建社区作为重点,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五是市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集中消杀前后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效果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市爱卫办。
(五)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爱卫办组织人员对此次灭鼠、灭蟑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购药量(查看发票)、投放率、到位率、覆盖率、饱和率等。对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投放科学、效果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计入各单位、各部门2014年度年终目标考核成绩。
本次灭鼠、灭蟑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将消杀情况及总结于5月12日前报市爱卫办。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