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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WG001-0201-2013-00100 发布日期 2014-05-07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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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7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办〔2013〕63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历次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及平顶山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现就做好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范围是市政府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清理内容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变动、机构及职责调整等新情况,对现行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一)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项目的衔接工作。凡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对省政府和平顶山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做好承接工作。
    (二)妥善调整政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变动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据部门新“三定”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调整和职责变化情况,对实施主体发生变化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清理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其设定依据,提出拟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意见。
    (二)审议论证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集中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拟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进行评估论证,评估结果提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三)协调确认

召开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座谈会,就拟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沟通和确认。
    (四)审批公示

确认后的清理项目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熟悉情况、了解政策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采取有效措施,务必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搞好配合协作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
   (三)规范报送方式
    1.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目前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含保留、调整和新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需全部上报登记集中清理。凡未上报的,本次清理结果正式公布后,一律不予认可。
    2.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填写《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表》(见附件)。自查报告和表格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连同电子文档, 于2013年11月29日前报市编办。
    3.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清理报送。
   (四)做好后续监管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行政问责;对经市政府确认的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并做好与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衔接工作;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要适时开展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续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尽责和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严重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