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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办〔2016〕6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舞钢市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2016年2月5日                         

    
  

舞钢市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实现我市提出的生态建市目标,根据《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结合省、平顶山市下达我市今冬明春的任务及我市实际,特制定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林权改革为保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生态建市”理念,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创新造林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整体绿化水平,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系统稳定、林业产业发达、生态文化丰富的森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2016年,省、平顶山市下达到我市的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为2.8445万亩。其中:农田防护林工程1600亩,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2000亩,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19100亩(含封山育林10000亩),花卉苗木产业工程1000亩,特色经济林提升工程3000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1745亩。
  三、重点工程和任务安排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重点实施好以下6项造林绿化工程:
  (一)“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总任务1600 亩。其中:八台镇700亩,武功乡100亩,枣林镇800亩。
  (二)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总任务2000亩。其中:尚店镇200亩,杨庄乡200亩,尹集镇400亩,庙街乡400亩,八台镇300亩,铁山乡100亩,武功乡100亩,枣林镇300亩。
  (三)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总任务19100亩。其中人工造林9100亩:尚店镇1000亩,杨庄乡1700亩,尹集镇3000亩,庙街乡900亩,铁山乡900亩,武功乡510亩,枣林镇590亩,八台镇500亩;其中封山育林10000亩:尚店镇1500亩,杨庄乡4000亩,尹集镇3500亩,庙街乡1000亩。
  (四)花卉苗木产业工程。总任务1000亩。其中:尚店镇50亩,杨庄乡110亩,尹集镇120亩,庙街乡120亩,八台镇180亩,铁山乡50亩,武功乡190亩,枣林镇180亩。
  (五)特色经济林工程。总任务3000亩。其中:尚店镇400亩,杨庄乡200亩,尹集镇300亩,庙街乡300亩,武功乡300亩,枣林镇600亩,铁山乡300亩,八台镇600亩。
  (六)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总任务1745亩。任务单位是国有石漫滩林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今年我市的造林任务非常艰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力度,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造林绿化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把造林绿化任务落到实处(具体目标任务见任务分解附表)。
  (二)加大投入,多元融资。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加大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各类投资主体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化造林机制。为鼓励业主造林的积极性,退耕还林后续工程政府每亩补助资金300元,荒山点播造林政府每亩补助资金300元,生态省及国家造林补贴的补助资金以上级通知为准。
  (三)提高质量,确保成效。坚持使用本地优质苗木,落实“一签两证”制度,确保苗木质量。积极实施股份制、合作制、大户承包、租赁等多种造林形式,采用挖掘机整地和专业队造林的方法,提高造林质量。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森林管护,完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制度,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在植树造林期间,主要领导要经常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和督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植树造林任务。
  (四)严格目标考核。春季造林绿化结束后,市绿化委员会要对各有关单位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 2016年市政府的目标管理。
  
  附件:舞钢市2016年营造林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  件

2016年舞钢市营造林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 总规模 造林 花卉苗木 抚育和改造
  合计 生态林营造 林业产业工程  
   小计 “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 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 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 特色经济林  抚育
      小计 人工 封山育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  市 2.8445 2.5700 2.2700   1.9100 0.9100 1.0000 0.3000 0.1000 0.1745
八台镇 0.2280 0.2100 0.1500 0.0700 0.0300 0.0500 0.0500  0.0600 180 
杨庄乡 0.6210 0.6100 0.5900  0.0200 0.5700 0.1700 0.4000 0.0200 110 
铁山乡 0.1350 0.1300 0.1000  0.0100 0.0900 0.0900  0.0300 50 
庙街乡 0.2720 0.2600 0.2300  0.0400 0.1900 0.0900 0.1000 0.0300 120 
武功乡 0.1200 0.1010 0.0710 0.0100 0.0100 0.0510 0.0510  0.0300 190 
尹集镇 0.7320 0.7200 0.6900  0.0400 0.6500 0.3000 0.3500 0.0300 120 
尚店镇 0.3150 0.3100 0.2700  0.0200 0.2500 0.1000 0.1500 0.0400 50 
枣林镇 0.2470 0.2290 0.1690 0.0800 0.0300 0.0590 0.0590  0.0600 180 
国有石漫滩林场 0.1745          0.1745
注:2016年接上级通知猕猴桃、葡萄、油用牡丹不纳入造林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