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号 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对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新建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国家、省、市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启动舞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确立了“五级三类四体系”的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将其作为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实现“多规合一”的核心。到2021年,基本建立区域统一、科学高效、责权清晰的舞钢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配套设施应遵循配套建设、方便使用、统筹开发、兼顾发展的原则进行配置,其布局应遵循集中和分散兼顾、独立和混合使用并重的原则。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在城市新建区域,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随后,我局将在规划核实阶段对新建小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进行核实,对达不到配建标准的将不予核实验收。
一、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精神,抓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有利于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一)强化规划权威
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技术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改进规划审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精简规划审批内容,管什么就批什么,大幅缩减审批时间。
(三)健全用途管制制度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用途管制制度,为地方管理和创新活动留有空间。
(四)监督规划实施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二、加快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
(一)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国家、省和市县层级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因此,涉及园林、绿地、水系、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专项规划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
(二)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若干意见》把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三类”。“五级”是从纵向看,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分五个层级,就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三类”是指规划的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
为搭建舞钢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框架,要求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舞钢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要纳入舞钢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最终建立我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实现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为舞钢市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今后,我局将根据代表的建议,加强对舞钢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编制和管控,统筹协调对建设项目的常态化监管工作,社区服务设施、养老设施、公厕等应满足居民使用需求和城市管理要求,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设置。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群策群力。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