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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7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建提字〔2021〕4号                 签发人:付建喜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智伟、王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强化城市小区管理工作,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为此,今年3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舞钢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全覆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我市物业全覆盖工作的拉开了序幕。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为试点运行阶段。由各街道办事处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小区开展试点工作,召开业主大会,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因地制宜落实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举措,打造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模式,为全市物业管理全履盖积累经验、作好示范表率。

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为全面推广阶段。各街道办事处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各类试点实践经验和工作方法,在其他小区进行复制,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实现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从2022年1月 至2022年6月为优化提升阶段。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小区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质量,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住建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平顶山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充分落实舞钢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全覆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又连续下发了《舞钢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考评〉方案(试行)》和《舞钢市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标准(试行)》,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物业服务行为,全力保障我市物业全覆盖顺利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122694                       联系人:张耀辉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