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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开展“ 12 · 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开展“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上午,舞钢市委宣传部、舞钢市司法局联合49家执法普法宣传责任单位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在提质升级后的垭口鑫源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集中宣传活动。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爱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刚延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刘吉功,市法院院长徐合林亲临活动现场进行巡展,司法局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警都投入到这次宣传中。

活动现场,全市各相关单位通过“宪法”主题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和法律咨询等活动,使宪法宣传教育走近群众,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活动中,各单位准备了丰富的宣传资料,市司法局精心准备了《宪法》读本、宪法宣传画册、《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民法典》等法治宣传资料及围裙、手提袋、拉链包、塑料盆等众多法治宣传品,并组织10余名普法宣传员、律师在现场为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解答法律咨询;还主动邀请市民群众通过手机扫描关注“法治舞钢”微信公众号,进行微普法活动。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宣传品2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展板60余(条)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

同时,各乡镇、街道也在本辖区进行了宪法集中宣传,将“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新高潮。接下来,全市上下要旗帜鲜明开展宪法宣传,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宣传方式,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牵引,认真把握新时代宪法宣传的新特点新规律,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为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思想基础,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幸福美好新舞钢做出更大贡献。